| 一、 |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42條辦理。 |
| 二、 | 研習對象: |
| (一) | 設有特殊教育班之學校每校一人。 |
| (二) | 對此議題有興趣的特教教師。 |
| (三) | 對此議題有興趣的普通班教師。 |
| 三、 | 研習地點:萬榮國小學生活動中心。 |
| 四、 | 研習時間:109年10月28日(星期三)下午1:30分。 |
| 五、 | 報名方式:以網路報名方式於109年10月28日(星期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_login.php?id=398490)報名,全程參與研習之人員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 |
| 六、 | 請惠予報名研習教師公(差)假登記參加,惟課務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