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21日臺教學(六)字 第1122806700號函辦理。 |
二、教育部為持續鼓勵國民中小學教師發揮創意與教學 專業知能,甄集優良課程教案,並發掘具全民國防教育 教學熱忱及專業之國民中小學教師,爰辦理旨揭優良教 案甄選活動,以推動及落實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之 全民國防教育工作。 |
三、實施方式摘述如下(餘請詳見實施計畫): |
(一)甄選對象:公、私立國中小學現職教師。 |
(二)每件教案至多3名教師且任職學校須為相同縣市。 |
(三)教案內容以國民中小學各學習領域進行設計 (可混合領域),融入全民國防教育五大主軸 (全民國防、國際情勢、國防政策、防衛動員、 國防科技)之一內容。 |
(四)教育部預評選出優良教案22件 (未達標準者得從缺)。 |
(五)獲獎個人頒發獎狀, 每件教案覈實核予稿費最高新臺幣1萬元。 |
(六)投稿及獲獎件數納入各單位對直轄市、 縣(市)政府動員業務「精神動員項目」、 國防部「推動全民國防教育考核評鑑」及 「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團體組考評參據。 |
四、為辦理本縣初選,請貴校於113年3月29日(星期五)前, 函報旨揭相關資料到處(詳如實施計畫第柒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