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稅捐稽徵處112年11月14日北市稽企 甲字第1123221849B號函辦理。 |
二、活動參加對象為全國國中、國小學生,辦理期間自 即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下午5時止至「臺北市稅捐稽徵 處兒童網」觀看租稅教育動畫或漫畫,將閱讀情形拍照 上傳活動網頁,並正確回答租稅問題,相關獎勵方式詳 見原函。 |
三、檢送活動海報及橫幅各1份,詳情請參閱網站 (https:services.arpa.tpctax.dof.gov.taipei/act/1121earn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