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童軍會106年9月28日花童字第1060000090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訂於106年11月10日(星期五)至12日(星期日)假花蓮縣環保科技園區舉辦。
三、為落實本府推動童軍教育之政策,請各校踴躍組團參加,請學校於活動期間核予帶隊教師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活動於假日期間請同意於6個月內補休,惟課務自理;參與學生亦請核予公假。
四、旨揭實施計畫(含報名表)電子檔,請逕自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處務公告(編號:49554)或SKY奇萊網花蓮縣童軍會網(http://hualienscout.hlc.edu.tw)最新公告,瀏覽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