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花蓮縣卓清國民小學
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修訂人核章 |
陳彥婷 |
單位主管核章 |
羅崇瑚 |
校長核章 |
鄭嘉毅 |
版次:V1.0(初版)
中華民國109年7月16日
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文件制/修訂紀錄表
文件版本 |
修訂日期 |
修訂內容 |
修訂單位 |
修訂人 |
核定人 (資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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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0(初版) |
109年7月16日 |
新擬訂文件 |
卓清國小 |
陳彥婷 |
鄭嘉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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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壹拾肆、 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辦理業務涉及資通安全事項之考核機制 19
壹拾伍、 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及實施情形之持續精進及績效管理機制 19
本計畫依據下列法規訂定:
本計畫適用範圍涵蓋: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
本機關之核心業務及重要性如下表:
核心業務 |
核心資通系統 |
重要性說明 |
業務失效影響說明 |
最大可容忍中斷時間 |
無 |
無 |
□為主管機關指定之關鍵基礎設施 □為主管機關核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A級或B級機關所涉業務 █為本機關依組織法執掌,足認為重要者 |
財務損失: 民眾生命財產損失: 經濟發展受阻: 影響其他機關業務運作(相依性): 違反法遵義務: 機關信譽: 其他: IP: 系統管理單位: 系統管理人員: 系統維護廠商: |
24小時 |
無 |
無 |
□為主管機關指定之關鍵基礎設施 □為主管機關核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A級或B級機關所涉業務 █為本機關依組織法執掌,足認為重要者 |
財務損失: 民眾生命財產損失: 經濟發展受阻: 影響其他機關業務運作(相依性): 違反法遵義務: 機關信譽: 其他: IP: 系統管理單位: 系統管理人員: 系統維護廠商: |
24小時 |
各欄位定義:
本機關之非核心業務及說明如下表:
非核心業務 |
業務失效影響說明 |
最大可容忍中斷時間 |
輔助核心業務達成之事務,為本機關之非核心業務 |
影響本機關政令宣導、政府資訊公開及民眾網路查詢為民服務相關業務等事宜 系統管理人員:陳彥婷 系統維護廠商:教育處網路中心 |
72小時 |
公文電子交換系統 |
電子公文無法即時送達機關,影響機關行政效率 |
24小時 |
公文整合資訊系統 |
影響機關行政效率 |
24小時 |
差勤及費用請領表單系統 |
影響機關行政效率 |
24小時 |
NAS |
影響機關行政效率 |
24小時 |
各欄位定義:
為使本機關業務順利運作,防止資訊或資通系統受未經授權之存取、使用、控制、洩漏、破壞、竄改、銷毀或其他侵害,並確保其機密性(Confidentiality)、完整性(Integrity)及可用性(Availability),特制訂本政策如下,以供全體同仁共同遵循:
資通安全政策由本機關資訊業務承辦人簽陳資通安全長核定。
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應定期於資通安全管理審查會議中檢討其適切性。
依本法第11條之規定,本機關由為校長鄭嘉毅,負責督導機關資通安全相關事項,其任務包括:
為推動本機關之資通安全相關政策、落實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相關應變處理,由資通安全長召集各業務承辦人成立資通安全推動小組[1],其任務包括:
本機關之資通安全推動小組依下列分工進行責任分組,並依資通安全長之指示負責下列事項,本機關資通安全推動小組分組人員名單及職掌應列冊,並適時更新之[2]:
本機關自行辦理資通業務,未維運自行或委外開發之資通系統者,其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為 E 級。。
本機關依據前章資通安全風險評估結果、自身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應辦事項,採行相關之防護及控制措施,全機關之防護及控制措施詳如本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本機關依據前章資通安全風險評估結果、自身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應辦事項,採行相關之防護及控制措施如下:
依花蓮縣政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第玖點、五、業務持續運作縯練規定,有核心資通系統之C級機關適用,本機關無核心資通系統為D級機關,無強制規定需持續運作演練,餘配合縣府規定辦理。
為即時掌控資通安全事件,並有效降低其所造成之損害,本機關應訂定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演練相關機制,詳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程序[10]。
本機關接獲資通安全情資,應評估該情資之內容,並視其對本機關之影響、本機關可接受之風險及本機關之資源,決定最適當之因應方式,必要時得調整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之控制措施,並做成紀錄。
本機關接受資通安全情資後,應指定人員進行情資分析,並依據情資之性質進行分類及評估,情資分類評估如下:
資通安全情資之內容如包括重大威脅指標情資、資安威脅漏洞與攻擊手法情資、重大資安事件分析報告、資安相關技術或議題之經驗分享、疑似存在系統弱點或可疑程式等內容,屬資通安全相關之訊息情資。
資通安全情資之內容如包含特定網頁遭受攻擊且證據明確、特定網頁內容不當且證據明確、特定網頁發生個資外洩且證據明確、特定系統遭受入侵且證據明確、特定系統進行網路攻擊活動且證據明確等內容,屬入侵攻擊情資。
資通安全情資之內容如包含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份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例、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之個人資料,或涉及個人、法人或團體營業上秘密或經營事業有關之資訊,或情資之公開或提供有侵害公務機關、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利或其他正當利益,或涉及一般公務機密、敏感資訊或國家機密等內容,屬機敏性之情資。
資通安全情資之內容如包含機關內部之核心業務資訊、核心資通系統、涉及關鍵基礎設施維運之核心業務或核心資通系統之運作等內容,屬涉及核心業務、核心資通系統之情資。
本機關於進行資通安全情資分類評估後,應針對情資之性質進行相應之措施,必要時得調整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之控制措施。
由資通安全推動小組彙整情資後進行風險評估,並依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之控制措施採行相應之風險預防機制。
由指定人員判斷有無立即之危險,必要時採取立即之通報應變措施,並依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採行相應之風險防護措施,另通知各單位進行相關之預防。
就涉及個人資料、營業秘密、一般公務機密、敏感資訊或國家機密之內容,應採取遮蔽或刪除之方式排除,例如個人資料及營業秘密,應以遮蔽或刪除該特定區段或文字,或採取去識別化之方式排除之。
資通安全推動小組應就涉及核心業務、核心資通系統之情資評估其是否對於機關之運作產生影響,並依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採行相應之風險管理機制。
本機關委外辦理資通系統之建置、維運或資通服務之提供時,應考量受託者之專業能力與經驗、委外項目之性質及資通安全需求,選任適當之受託者,並監督其資通安全維護情形。
本機關所屬人員之平時考核或聘用,依據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花蓮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規定辦理之。
為落實本安全維護計畫,使本機關之資通安全管理有效運作,相關單位於訂定各階文件、流程、程序或控制措施時,應與本機關之資通安全政策、目標及本安全維護計畫之內容相符,並應保存相關之執行成果記錄。
本機關依據南投縣政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第壹拾陸規定配合辦理,向監督機關-南投縣政府,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21],使其得瞭解本機關之年度資通安全計畫實施情形。
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
資通安全推動小組成員及分工表
編號:001
製表日期:109年07月16日
單位職級 |
名稱 |
資訊推動小組分組 |
職掌事項 |
分機 |
備註 (代理人) |
校 長 |
鄭嘉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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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督導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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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主任 |
羅崇瑚 |
資安防護組 |
資通安全事件通報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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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教師 |
陳彥婷 |
資安防護組 |
資通安全事件通報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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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保密同意書(一般人員用)
本人___________自民國___年___月___日起,於_______________服務,對於職務上所知悉或持有之機密資料、程式及檔案、媒體等,絕對保守機密,不任意對外洩漏,並能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國家機密保護法以及本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等法令,如有違誤,願負法律上相關責任,離職後亦同。
具切結書人(簽章):
戶籍地:
身分證字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表單(二)資通安全保密同意書-2
資通安全保密同意書(駐點人員用)
本人___________自民國___年___月___日起,於
進行駐點服務,對於職務上所知悉或持有之機密資料、程式及檔案、媒體等,絕對保守機密,不任意對外洩漏,並能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國家機密保護法以及本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等法令,如有違誤,願負法律上相關責任,離職後亦同。
具切結書人(簽章):
戶籍地:
身分證字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具切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於民國______年參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之規劃、設計或設備安裝,謹聲明恪遵契約之精神及規範如下:
一、對工作中所持有、知悉之資訊系統作業機密或敏感性業務檔案資料,均保證善盡保密義務與責任,非經機關權責人員之書面核准,不得擷取、持有、傳遞或以任何方式提供給無業務關係之第三人,如有違反願賠償一切因此所生之損害,並擔負相關民、刑事責任,絶無異議。
二、本保密切結書不因立切結書人離職而失效。
三、立切結書人因違反本保密切結書應盡之保密義務與責任致生之一切損害,立切結書人所屬公司或廠商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具切結人:
姓名及簽章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戶籍地址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切結書人所屬廠商:
廠商名稱及蓋章 廠商負責人姓名及簽章 廠商聯絡電話及地址
說明:本切結書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供本專案相關業務使用,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遵循本機關資通安全管理規範妥為保存。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 年度資通安全教育訓練計畫
花蓮縣花蓮市明恥國民小學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辦理。
為精進本機關及所屬人員之資通安全意識及職能,並敦促該等人員得以瞭解並執行(本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以強化(本機關)之資通安全管理能量,爰要求該等人員應接受資通安全之教育訓練,爰擬定本教育訓練計畫。
本機關所屬人員:
人員類別 |
人數 |
資通安全或資訊人員 |
1 |
一般人員 |
1 |
主管人員 |
1 |
共計 |
3 |
人員類別 |
訓練課程[22] |
時數 |
資通安全或資訊人員 |
電子郵件安全 |
1 |
資通安全或資訊人員 |
資訊系統風險管理 |
2 |
一般人員 |
資訊安全通識 |
2 |
主管人員 |
資訊安全通識 |
1 |
由各機關自行排定教育訓練期程。
由各機關自行決定教育訓練方式(實體課程、線上課程…)。
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資通安全認知宣導及教育訓練簽到表
編號:002
課程名稱:資安宣導課程-案例分享、資安防護重點等
時 間: 年 月 日 13:00 ─ 16:00
地 點:_____電腦教室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
職 稱 |
姓 名 |
簽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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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 |
鄭嘉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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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
主任 |
羅崇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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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
主任 |
曹雅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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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 |
主任 |
蘇孝儀 |
|
總務處 |
出納 |
高翠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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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
教務組長 |
蘇素芬 |
|
教導處 |
訓導組長 |
康志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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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導處 |
資訊人員 |
陳彥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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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
編號:01
本機關(單位)經主管機關核定後本單位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為 D 級 ,依資通安全管理法第12條之規定,提出本(109)年度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執行成果及相關說明如下表所示:
實施項目 |
實施內容 |
實施情形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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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核心業務及重要性詳參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詳附件,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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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訂定資通安全政策,詳參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並經資安長核定(詳公文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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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訂定資通安全目標,詳參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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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為推動資通安全政策,已定期向同仁及利害關係人進行宣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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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定期召開資通安全管理審查會議中檢討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之適切性 (詳會議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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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指定鄭嘉毅校長為資通安全長,其職掌詳參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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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設置資通安全推動小組,其組織、分工及職常詳參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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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屬資安等級D級無須配置專職(責)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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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今年視需求已合理分資安經費,資安經費佔資訊經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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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於今年6月盤點本機關之資訊、資通系統,建立資產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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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為資通安全責任等級D級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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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於今年6月完成本機關之資訊、資通系統及相關資產之風險分析評估及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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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己依資通安全風險評估之結果擬定對應之資通安全防護及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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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己依依安全維護計畫辦理,詳附件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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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己依依安全維護計畫辦理,詳附件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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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己依依安全維護計畫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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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己依依安全維護計畫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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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己依依安全維護計畫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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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己依依安全維護計畫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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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己依規定訂定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程序。(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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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依規定進行資通安全事件通報。 本機關已依規定於今年 月辦理社交工程演練,並於 月辦理通報應變演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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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接受情資後,已進行分類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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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接受情資之分類,採取對應之因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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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資通系統或服務委外辦理時,已將選任受託者應注意事項加入招標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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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依規定監督受託者資通安全維護情形,客製他資通系統開發者 ,已要求其出具安全性檢測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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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人員已規定進行資通安全教育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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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於今年 月辦理資通安全教育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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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建立考核機制,並已依規定進行平時及年終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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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依規定訂定各階文件、流程、程序或控制措施,據以實施並保存相關之執行成果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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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依規定辦理內部稽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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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依規定辦理內部召開管理審查會議,確認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之實施情形,確保其持續適切性、合宜性及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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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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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單位主管: 資通安全長:
註:陳核層級請機關依需求調整
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109年度資通安全稽核計畫
為瞭解本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執行之有效性,爰擬定本稽核計畫,執行稽核作業。
自109年01月01日至109年12月31日。
由各機關自行考量稽核之需求,得邀請具備資通安全政策或該次稽核所需之技術、管理、法律或實務專業知識之公務機關代表或專家學者,稽核團隊人數原則為3至5人。
教導處 羅崇瑚 主任
總務處 曹雅華 主任
教導處 陳彥婷 教師
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
(各機關自行定義)
由各機關自行評估對於稽核結果表現優良者是否給予行政獎勵,並針對缺失或待改善項目者研擬後續追蹤方式及頻率(如將前次稽核結果納入本次稽核範圍中追蹤辦理情形及進度)。
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稽核項目紀錄表
稽核日期: 年 月 日
稽核範圍: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
受稽核單位 |
稽核項目 |
稽核結果 |
備註 |
總務處 |
資產盤點 |
□符合 □不符合 □不適用 |
經驗證其資產項目表,按規定進行資產盤點,各項資產均依規定建檔並指派責任人。 |
人事室 |
權限控管 |
□符合 □不符合 □不適用 |
可使用高權限登入A網站,提供一般同仁進行課程報到作業外,亦可查詢所有同仁之個人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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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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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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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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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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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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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稽核人員: |
受稽核單位主管: |
註:陳核層級請機關依需求調整
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稽核結果及改善報告
稽核範圍 |
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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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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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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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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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稽核缺失或待改善稽核項目 |
改善措施 |
改善期程規劃 |
相關證明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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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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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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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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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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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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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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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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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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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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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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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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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單位主管: 資通安全長:
註:陳核層級請機關依需求調整
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改善績效追蹤報告
編號:
製表日期:
稽核發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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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日期 |
年 月 日 時 |
受稽核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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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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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失或待改善項目與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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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範圍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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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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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措施成效追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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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措施 |
預計成效 |
執行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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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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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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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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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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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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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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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管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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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措施確認 |
□合格/完成 □待追蹤(追蹤期限: 年 月 日) □不合格(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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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需求或編列執行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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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執行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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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完成日期 |
年 月 日 |
實際完成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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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進度或情形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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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成效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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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成效追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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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推動小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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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長[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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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陳核層級請機關依需求調整
[1] 資通安全推動小組成員由機關之資通安全長召集組成,依資通安全長之指示,負責協助或與機關內之相關單位合作推動機關內部之資通安全業務,如機關未成立資通安全推動小組,相關業務則應由資通安全長責承相關資通安全權責人員辦理之。
[2] 各公務機關應製作「資通安全推動小組成員及分工表」,說明小組成員及相關職掌,格式可參附件:資通安全推動小組成員及分工表。
[3] 各公務機關應製作「資通安全專職人員分工表」,說明專職人員及相關職掌,格式可參附件:資通安全推動小組成員及分工表。
[4] 格式可參附件:資通安全保密同意書。
[5] 為有效建置機關之資通安全風險防護機制,公務機關應投入相當之資源,故機關之資通安全推動小組於資源規劃或編制預算時,應考量機關之責任等級、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
[6] 各機關可填具資通安全需求申請單,格式可參附件:資通安全需求申請單。
[7] 為使公務機關能依其所屬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分級,執行相關之資通安全防護措施,公務機關應先進行機關內部之資訊及資通系統資產之盤點,使其能依據其所擁有之資訊或資通系統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進行風險評估。
[8] 參資訊系統風險評鑑參考指引附件詳細風險評鑑空白表單之資訊資產表。
[9] 未具進出管制區權限之人員來訪時,應填具進出登記表,格式可參附件:管制區域人員進出登記表。
[10] 各機關應另訂定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程序。
[11] 委外單位之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可視其人員資格是否具有相關證照、訓練或認證(如ISO 27001、CISSP、SSCP、各資安教育訓練單位所辦之課程等)做為參考。
[12] 公務機關與委外廠商簽訂契約時,應審查契約中保密條款,並要求委外廠商之業務執行人員簽署委外廠商執行人員保密切結書、保密同意書,格式可參附件:委外廠商執行人員保密切結書、保密同意書。
[13] 稽核項目可參委外廠商查核項目表。
[14] 格式可參附件:年度資通安全教育訓練計畫。
[15] 公務機關辦理教育訓練時,參加人員應簽名留存紀錄,格式可參附件:資通安全認知宣導及教育訓練簽到表。
[16] 格式可參附件:資通安全稽核計畫。
[17] 格式可參附件:稽核委員聘任同意暨保密切結書。
[18] 格式可參附件:稽核項目紀錄表
[19] 格式可參附件:稽核結果及改善報告。
[20] 格式可參附件:改善績效追蹤報告。
[21] 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之內容,包含上開定期評估、稽核機制、缺失之消除或改正及機關辦理資通安全計畫之相關實施事項,參附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
[23] 各機關可依執行稽核之類別填列適當之依據。
[24] 特定非公務機關部分,可能是資通安全管理代表等相關資通安全負責人。
花蓮縣花蓮縣卓清國民小學
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修訂人核章 |
陳彥婷 |
單位主管核章 |
羅崇瑚 |
校長核章 |
鄭嘉毅 |
版次:V1.0(初版)
中華民國109年7月16日
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文件制/修訂紀錄表
文件版本 |
修訂日期 |
修訂內容 |
修訂單位 |
修訂人 |
核定人 (資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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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0(初版) |
109年7月16日 |
新擬訂文件 |
卓清國小 |
陳彥婷 |
鄭嘉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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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壹拾肆、 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辦理業務涉及資通安全事項之考核機制 19
壹拾伍、 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及實施情形之持續精進及績效管理機制 19
本計畫依據下列法規訂定:
本計畫適用範圍涵蓋: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
本機關之核心業務及重要性如下表:
核心業務 |
核心資通系統 |
重要性說明 |
業務失效影響說明 |
最大可容忍中斷時間 |
無 |
無 |
□為主管機關指定之關鍵基礎設施 □為主管機關核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A級或B級機關所涉業務 █為本機關依組織法執掌,足認為重要者 |
財務損失: 民眾生命財產損失: 經濟發展受阻: 影響其他機關業務運作(相依性): 違反法遵義務: 機關信譽: 其他: IP: 系統管理單位: 系統管理人員: 系統維護廠商: |
24小時 |
無 |
無 |
□為主管機關指定之關鍵基礎設施 □為主管機關核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A級或B級機關所涉業務 █為本機關依組織法執掌,足認為重要者 |
財務損失: 民眾生命財產損失: 經濟發展受阻: 影響其他機關業務運作(相依性): 違反法遵義務: 機關信譽: 其他: IP: 系統管理單位: 系統管理人員: 系統維護廠商: |
24小時 |
各欄位定義:
本機關之非核心業務及說明如下表:
非核心業務 |
業務失效影響說明 |
最大可容忍中斷時間 |
輔助核心業務達成之事務,為本機關之非核心業務 |
影響本機關政令宣導、政府資訊公開及民眾網路查詢為民服務相關業務等事宜 系統管理人員:陳彥婷 系統維護廠商:教育處網路中心 |
72小時 |
公文電子交換系統 |
電子公文無法即時送達機關,影響機關行政效率 |
24小時 |
公文整合資訊系統 |
影響機關行政效率 |
24小時 |
差勤及費用請領表單系統 |
影響機關行政效率 |
24小時 |
NAS |
影響機關行政效率 |
24小時 |
各欄位定義:
為使本機關業務順利運作,防止資訊或資通系統受未經授權之存取、使用、控制、洩漏、破壞、竄改、銷毀或其他侵害,並確保其機密性(Confidentiality)、完整性(Integrity)及可用性(Availability),特制訂本政策如下,以供全體同仁共同遵循:
資通安全政策由本機關資訊業務承辦人簽陳資通安全長核定。
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應定期於資通安全管理審查會議中檢討其適切性。
依本法第11條之規定,本機關由為校長鄭嘉毅,負責督導機關資通安全相關事項,其任務包括:
為推動本機關之資通安全相關政策、落實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相關應變處理,由資通安全長召集各業務承辦人成立資通安全推動小組[1],其任務包括:
本機關之資通安全推動小組依下列分工進行責任分組,並依資通安全長之指示負責下列事項,本機關資通安全推動小組分組人員名單及職掌應列冊,並適時更新之[2]:
本機關自行辦理資通業務,未維運自行或委外開發之資通系統者,其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為 E 級。。
本機關依據前章資通安全風險評估結果、自身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應辦事項,採行相關之防護及控制措施,全機關之防護及控制措施詳如本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本機關依據前章資通安全風險評估結果、自身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應辦事項,採行相關之防護及控制措施如下:
依花蓮縣政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第玖點、五、業務持續運作縯練規定,有核心資通系統之C級機關適用,本機關無核心資通系統為D級機關,無強制規定需持續運作演練,餘配合縣府規定辦理。
為即時掌控資通安全事件,並有效降低其所造成之損害,本機關應訂定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演練相關機制,詳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程序[10]。
本機關接獲資通安全情資,應評估該情資之內容,並視其對本機關之影響、本機關可接受之風險及本機關之資源,決定最適當之因應方式,必要時得調整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之控制措施,並做成紀錄。
本機關接受資通安全情資後,應指定人員進行情資分析,並依據情資之性質進行分類及評估,情資分類評估如下:
資通安全情資之內容如包括重大威脅指標情資、資安威脅漏洞與攻擊手法情資、重大資安事件分析報告、資安相關技術或議題之經驗分享、疑似存在系統弱點或可疑程式等內容,屬資通安全相關之訊息情資。
資通安全情資之內容如包含特定網頁遭受攻擊且證據明確、特定網頁內容不當且證據明確、特定網頁發生個資外洩且證據明確、特定系統遭受入侵且證據明確、特定系統進行網路攻擊活動且證據明確等內容,屬入侵攻擊情資。
資通安全情資之內容如包含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份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例、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之個人資料,或涉及個人、法人或團體營業上秘密或經營事業有關之資訊,或情資之公開或提供有侵害公務機關、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利或其他正當利益,或涉及一般公務機密、敏感資訊或國家機密等內容,屬機敏性之情資。
資通安全情資之內容如包含機關內部之核心業務資訊、核心資通系統、涉及關鍵基礎設施維運之核心業務或核心資通系統之運作等內容,屬涉及核心業務、核心資通系統之情資。
本機關於進行資通安全情資分類評估後,應針對情資之性質進行相應之措施,必要時得調整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之控制措施。
由資通安全推動小組彙整情資後進行風險評估,並依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之控制措施採行相應之風險預防機制。
由指定人員判斷有無立即之危險,必要時採取立即之通報應變措施,並依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採行相應之風險防護措施,另通知各單位進行相關之預防。
就涉及個人資料、營業秘密、一般公務機密、敏感資訊或國家機密之內容,應採取遮蔽或刪除之方式排除,例如個人資料及營業秘密,應以遮蔽或刪除該特定區段或文字,或採取去識別化之方式排除之。
資通安全推動小組應就涉及核心業務、核心資通系統之情資評估其是否對於機關之運作產生影響,並依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採行相應之風險管理機制。
本機關委外辦理資通系統之建置、維運或資通服務之提供時,應考量受託者之專業能力與經驗、委外項目之性質及資通安全需求,選任適當之受託者,並監督其資通安全維護情形。
本機關所屬人員之平時考核或聘用,依據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花蓮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規定辦理之。
為落實本安全維護計畫,使本機關之資通安全管理有效運作,相關單位於訂定各階文件、流程、程序或控制措施時,應與本機關之資通安全政策、目標及本安全維護計畫之內容相符,並應保存相關之執行成果記錄。
本機關依據南投縣政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第壹拾陸規定配合辦理,向監督機關-南投縣政府,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21],使其得瞭解本機關之年度資通安全計畫實施情形。
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
資通安全推動小組成員及分工表
編號:001
製表日期:109年07月16日
單位職級 |
名稱 |
資訊推動小組分組 |
職掌事項 |
分機 |
備註 (代理人) |
校 長 |
鄭嘉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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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督導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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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主任 |
羅崇瑚 |
資安防護組 |
資通安全事件通報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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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教師 |
陳彥婷 |
資安防護組 |
資通安全事件通報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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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保密同意書(一般人員用)
本人___________自民國___年___月___日起,於_______________服務,對於職務上所知悉或持有之機密資料、程式及檔案、媒體等,絕對保守機密,不任意對外洩漏,並能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國家機密保護法以及本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等法令,如有違誤,願負法律上相關責任,離職後亦同。
具切結書人(簽章):
戶籍地:
身分證字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表單(二)資通安全保密同意書-2
資通安全保密同意書(駐點人員用)
本人___________自民國___年___月___日起,於
進行駐點服務,對於職務上所知悉或持有之機密資料、程式及檔案、媒體等,絕對保守機密,不任意對外洩漏,並能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國家機密保護法以及本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等法令,如有違誤,願負法律上相關責任,離職後亦同。
具切結書人(簽章):
戶籍地:
身分證字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具切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於民國______年參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之規劃、設計或設備安裝,謹聲明恪遵契約之精神及規範如下:
一、對工作中所持有、知悉之資訊系統作業機密或敏感性業務檔案資料,均保證善盡保密義務與責任,非經機關權責人員之書面核准,不得擷取、持有、傳遞或以任何方式提供給無業務關係之第三人,如有違反願賠償一切因此所生之損害,並擔負相關民、刑事責任,絶無異議。
二、本保密切結書不因立切結書人離職而失效。
三、立切結書人因違反本保密切結書應盡之保密義務與責任致生之一切損害,立切結書人所屬公司或廠商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具切結人:
姓名及簽章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戶籍地址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切結書人所屬廠商:
廠商名稱及蓋章 廠商負責人姓名及簽章 廠商聯絡電話及地址
說明:本切結書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供本專案相關業務使用,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遵循本機關資通安全管理規範妥為保存。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 年度資通安全教育訓練計畫
花蓮縣花蓮市明恥國民小學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辦理。
為精進本機關及所屬人員之資通安全意識及職能,並敦促該等人員得以瞭解並執行(本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以強化(本機關)之資通安全管理能量,爰要求該等人員應接受資通安全之教育訓練,爰擬定本教育訓練計畫。
本機關所屬人員:
人員類別 |
人數 |
資通安全或資訊人員 |
1 |
一般人員 |
1 |
主管人員 |
1 |
共計 |
3 |
人員類別 |
訓練課程[22] |
時數 |
資通安全或資訊人員 |
電子郵件安全 |
1 |
資通安全或資訊人員 |
資訊系統風險管理 |
2 |
一般人員 |
資訊安全通識 |
2 |
主管人員 |
資訊安全通識 |
1 |
由各機關自行排定教育訓練期程。
由各機關自行決定教育訓練方式(實體課程、線上課程…)。
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資通安全認知宣導及教育訓練簽到表
編號:002
課程名稱:資安宣導課程-案例分享、資安防護重點等
時 間: 年 月 日 13:00 ─ 16:00
地 點:_____電腦教室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
職 稱 |
姓 名 |
簽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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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 |
鄭嘉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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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
主任 |
羅崇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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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
主任 |
曹雅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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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 |
主任 |
蘇孝儀 |
|
總務處 |
出納 |
高翠萍 |
|
教導處 |
教務組長 |
蘇素芬 |
|
教導處 |
訓導組長 |
康志豐 |
|
總導處 |
資訊人員 |
陳彥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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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
編號:01
本機關(單位)經主管機關核定後本單位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為 D 級 ,依資通安全管理法第12條之規定,提出本(109)年度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執行成果及相關說明如下表所示:
實施項目 |
實施內容 |
實施情形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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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核心業務及重要性詳參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詳附件,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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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訂定資通安全政策,詳參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並經資安長核定(詳公文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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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訂定資通安全目標,詳參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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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為推動資通安全政策,已定期向同仁及利害關係人進行宣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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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定期召開資通安全管理審查會議中檢討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之適切性 (詳會議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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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指定鄭嘉毅校長為資通安全長,其職掌詳參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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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設置資通安全推動小組,其組織、分工及職常詳參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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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屬資安等級D級無須配置專職(責)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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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今年視需求已合理分資安經費,資安經費佔資訊經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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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於今年6月盤點本機關之資訊、資通系統,建立資產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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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為資通安全責任等級D級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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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於今年6月完成本機關之資訊、資通系統及相關資產之風險分析評估及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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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己依資通安全風險評估之結果擬定對應之資通安全防護及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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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己依依安全維護計畫辦理,詳附件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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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己依依安全維護計畫辦理,詳附件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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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己依依安全維護計畫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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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己依依安全維護計畫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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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己依依安全維護計畫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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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己依依安全維護計畫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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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己依規定訂定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程序。(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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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依規定進行資通安全事件通報。 本機關已依規定於今年 月辦理社交工程演練,並於 月辦理通報應變演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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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接受情資後,已進行分類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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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接受情資之分類,採取對應之因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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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資通系統或服務委外辦理時,已將選任受託者應注意事項加入招標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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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依規定監督受託者資通安全維護情形,客製他資通系統開發者 ,已要求其出具安全性檢測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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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人員已規定進行資通安全教育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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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於今年 月辦理資通安全教育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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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建立考核機制,並已依規定進行平時及年終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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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依規定訂定各階文件、流程、程序或控制措施,據以實施並保存相關之執行成果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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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依規定辦理內部稽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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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已依規定辦理內部召開管理審查會議,確認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之實施情形,確保其持續適切性、合宜性及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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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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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單位主管: 資通安全長:
註:陳核層級請機關依需求調整
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109年度資通安全稽核計畫
為瞭解本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執行之有效性,爰擬定本稽核計畫,執行稽核作業。
自109年01月01日至109年12月31日。
由各機關自行考量稽核之需求,得邀請具備資通安全政策或該次稽核所需之技術、管理、法律或實務專業知識之公務機關代表或專家學者,稽核團隊人數原則為3至5人。
教導處 羅崇瑚 主任
總務處 曹雅華 主任
教導處 陳彥婷 教師
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
(各機關自行定義)
由各機關自行評估對於稽核結果表現優良者是否給予行政獎勵,並針對缺失或待改善項目者研擬後續追蹤方式及頻率(如將前次稽核結果納入本次稽核範圍中追蹤辦理情形及進度)。
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稽核項目紀錄表
稽核日期: 年 月 日
稽核範圍: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
受稽核單位 |
稽核項目 |
稽核結果 |
備註 |
總務處 |
資產盤點 |
□符合 □不符合 □不適用 |
經驗證其資產項目表,按規定進行資產盤點,各項資產均依規定建檔並指派責任人。 |
人事室 |
權限控管 |
□符合 □不符合 □不適用 |
可使用高權限登入A網站,提供一般同仁進行課程報到作業外,亦可查詢所有同仁之個人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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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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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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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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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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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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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稽核人員: |
受稽核單位主管: |
註:陳核層級請機關依需求調整
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稽核結果及改善報告
稽核範圍 |
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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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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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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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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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稽核缺失或待改善稽核項目 |
改善措施 |
改善期程規劃 |
相關證明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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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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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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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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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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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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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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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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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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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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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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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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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單位主管: 資通安全長:
註:陳核層級請機關依需求調整
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改善績效追蹤報告
編號:
製表日期:
稽核發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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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日期 |
年 月 日 時 |
受稽核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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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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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失或待改善項目與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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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範圍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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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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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措施成效追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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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措施 |
預計成效 |
執行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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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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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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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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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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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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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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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管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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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措施確認 |
□合格/完成 □待追蹤(追蹤期限: 年 月 日) □不合格(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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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需求或編列執行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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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執行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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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完成日期 |
年 月 日 |
實際完成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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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進度或情形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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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成效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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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成效追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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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推動小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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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長[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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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陳核層級請機關依需求調整
[1] 資通安全推動小組成員由機關之資通安全長召集組成,依資通安全長之指示,負責協助或與機關內之相關單位合作推動機關內部之資通安全業務,如機關未成立資通安全推動小組,相關業務則應由資通安全長責承相關資通安全權責人員辦理之。
[2] 各公務機關應製作「資通安全推動小組成員及分工表」,說明小組成員及相關職掌,格式可參附件:資通安全推動小組成員及分工表。
[3] 各公務機關應製作「資通安全專職人員分工表」,說明專職人員及相關職掌,格式可參附件:資通安全推動小組成員及分工表。
[4] 格式可參附件:資通安全保密同意書。
[5] 為有效建置機關之資通安全風險防護機制,公務機關應投入相當之資源,故機關之資通安全推動小組於資源規劃或編制預算時,應考量機關之責任等級、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
[6] 各機關可填具資通安全需求申請單,格式可參附件:資通安全需求申請單。
[7] 為使公務機關能依其所屬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分級,執行相關之資通安全防護措施,公務機關應先進行機關內部之資訊及資通系統資產之盤點,使其能依據其所擁有之資訊或資通系統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進行風險評估。
[8] 參資訊系統風險評鑑參考指引附件詳細風險評鑑空白表單之資訊資產表。
[9] 未具進出管制區權限之人員來訪時,應填具進出登記表,格式可參附件:管制區域人員進出登記表。
[10] 各機關應另訂定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程序。
[11] 委外單位之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可視其人員資格是否具有相關證照、訓練或認證(如ISO 27001、CISSP、SSCP、各資安教育訓練單位所辦之課程等)做為參考。
[12] 公務機關與委外廠商簽訂契約時,應審查契約中保密條款,並要求委外廠商之業務執行人員簽署委外廠商執行人員保密切結書、保密同意書,格式可參附件:委外廠商執行人員保密切結書、保密同意書。
[13] 稽核項目可參委外廠商查核項目表。
[14] 格式可參附件:年度資通安全教育訓練計畫。
[15] 公務機關辦理教育訓練時,參加人員應簽名留存紀錄,格式可參附件:資通安全認知宣導及教育訓練簽到表。
[16] 格式可參附件:資通安全稽核計畫。
[17] 格式可參附件:稽核委員聘任同意暨保密切結書。
[18] 格式可參附件:稽核項目紀錄表
[19] 格式可參附件:稽核結果及改善報告。
[20] 格式可參附件:改善績效追蹤報告。
[21] 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之內容,包含上開定期評估、稽核機制、缺失之消除或改正及機關辦理資通安全計畫之相關實施事項,參附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
[23] 各機關可依執行稽核之類別填列適當之依據。
[24] 特定非公務機關部分,可能是資通安全管理代表等相關資通安全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