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4月20日
發文字號: 府教體字第110007617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a2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宣導、a3遙控無人機空域查詢APP宣導 (376550000A_1100076171_ATTACH1.jpg、376550000A_1100076171_ATTACH2.jpeg)
主旨: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辦理110年度飛航安全宣導活動,為維護飛航安全,請貴校協助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110年4月16日蓮航字第1105000655號函辦理。
二、 本(110)年度飛航安全宣導重點如下:
(一) 「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
(二) 「機場四周及公告區域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
三、 民航法遙控無人機專章自109年3月31日施行,民航局已彙整遙控無人機圖資資料,並匯入「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另已建置行動裝置應用程式(DroneMap),搭配地理定位功能,可提供無人機操作人知曉遙控無人機活動區域相關規定。
四、 若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該站聯絡人黃先生(聯絡電話:(03)82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