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網管 - 學務 | 2022-06-29 | 點閱數: 214

暑假將至,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各級學校應利用各種宣導管道,就 下列事項加強提醒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 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事件:

一、新冠肺炎防疫注意事項:

(一)國內新冠肺炎疫情進入流行階段,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戴口罩 規定,除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外,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並自主

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

共場域落實體溫量測等相關措施,可下載並使用「臺灣社交距離 APP」, 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二)確診 COVID-19、快篩陽性、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加強自主 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等,應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照護及

防疫規定辦理;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

,請勿搭乘大眾運輸,在家休息或儘速就醫

(三)暑假期間如有進行課程,仍應依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最新「校園因 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授課方式實施標準」

規定(網址:https://cpd.moe.gov.tw)辦理。

( 四 ) 請 持 續 留 意 及 遵 守 中 央 流 行 疫 情 指 揮 中 心 最 新 防 疫 規 定 ( 網 址 :https://www.cdc.gov.tw)。 二、活動安全(疫情警戒解除時):學生於暑假期間往往會從事大量的休閒活動,依活動場地的不同,區分為室內活動及戶外活動:

(一)室內活動:

室內活動包含圖書館、電影院、百貨公司賣場、KTV、MTV、室內演唱 會、室內團體活動等,從事該項活動時,首先應選擇安全無疑慮之場

所並熟悉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學校應提醒學生熟悉相關消防(逃 生)器材操作,如滅火器、緩降機等,並以保護自身安全為原則,方 能確保學生從事室內活動時之安全。其次,應告誡同學避免涉足不正

當場所,以免產生人身安全問題。

(二)戶外活動:

暑假期間仍需遵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關於戶外活動知 識,尤其山域、水域的活動,應做好風險評估與安全管理。從事登山或山野教育活動,應做好充分準備,審慎評估,並應具

備下列有關體能、態度、知識、裝備、技能等五大基礎:

1.登山者應充分鍛鍊體能,並且持續性的練習。

2.參加人員應瞭解登山前的準備工作是確保安全的唯一途徑,積極準 備事前工作,另須研讀目標山區環境與活動風險,並瞭解團隊間溝通和互助的重要性。

3.登山前應充分瞭解登山的潛在風險,選擇合適的山域,查詢天氣、 地形、路線路況、鄰近救援與醫護資訊等,組成安全性高的隊伍結 構。另請注意登山路線有無入山、入園申請之相關規定,登山途中 應注意山域或設施相關警告及標示。

4.請攜帶適合的登山衣著、糧食、飲水、背包、鞋子、手杖及通訊設 備等相關裝備,充分準備之後再出發。擬定詳實的登山計畫書,投 保相關保險,充分保障參加人員的安全。

5.行進間須注意調節呼吸及步伐節奏,確實掌控速度及讀圖定位;活 動有專業人力能因應緊急事故的風險評估與危機處置,並熟悉急救 與相關醫護藥品等處置方式。 從事水域活動例如在游泳池、開放水域游泳或戲水,應注意「防溺

10 招」及正確救人之「救溺 5 步」:

1.防溺 10 招(五不五要): (1)不長時: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2)不疲累: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3)不跳水: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4)不落單: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5)不嬉鬧: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6)要合法: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7)要暖身: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8)要注意: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9)要冷靜: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10)要小心: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2.救溺 5 步: 叫叫伸拋划、救溺先自保。

(1)叫:大聲呼救。

(2)叫:呼叫 119、118、110、112。 (3)伸:利用延伸物(竹竿、樹枝等)。

(4)拋:拋送漂浮物(球、繩、瓶等)。 (5)划: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船、救生圈、浮木、救生浮標等)。另有關登山活動安全應行注意事項,請各校依本部 109 年 8 月 25日臺教學(五)字第 1090124278 號函辦理。學校請將暑假期間學校辦理

2 日(含)以上戶外活動情形,至本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選項, 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以利各校戶外活動安全掌握。

(三)宿營及營隊活動:

1.請各校於辦理宿營或營隊等相關活動時,應以教育目的為優先考量, 並請學校善盡輔導責任,引導學生正向發展,且相關活動應維護學生學 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及人身安全,避免性別偏見或 性別歧視,俾增進學生之健全人格發展,共同營造友善校園。

2.請學校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 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提醒學生及家長,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時,應注 意契約締結內容,包括業者應負義務、履約責任、學生契約責任及安全 與適法等相關事項,以維護學生權益。

 

三、工讀安全:

暑假期間學生打工可參考勞動部「職場高手秘笈」勞動權益教育宣導手 冊,遵循三要準備、七不原則—「要確定、要存疑、要告知」、「不繳錢、不購買、不簽約、證件不離身、不非法工作、不飲用、不辦卡」, 如果發生受騙或誤入求職陷阱,致勞動權益受損,可撥打當地勞工局電話,請求專人協助救濟權利;另上開 秘笈已 置於勞動部官網(https://www.mol.gov.tw/service/16476/) 及 本 部 青 年 發 展 署 「 RICH職場體驗網」(https://rich.yda.gov.tw)職場權益專區可供運用。 四、交通安全:

(一)根據本部校安中心的統計顯示,校外交通意外事故為學生意外傷亡的主 要原因。暑假期間學生可能因為參加活動、打工兼職等因素,增加使用交通工具的機率,因此需特別提醒學生騎乘機車、電動自行車、自行車 等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駕駛期間應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切勿酒 後駕車、疲勞及危險駕駛,以策安全。

(二)請學校鼓勵滿 18 歲學生踴躍參與交通部機車駕訓補助計畫,透過正規

的機車教育訓練,建立正確騎乘觀念,減少交通意外事故,並善用「機 車危險感知教育平臺」,提升防禦駕駛能力,養成安全駕駛習慣。

(三)為維護學生於暑假從事校外教學活動安全,請各校依據本部 110 年 12

月 24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00165890A 號令修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 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辦理,相關大客車資訊可至交通部公路總局 網站監理服務查詢;另落實交通安全教育,請學校連結交通部道安委員 會「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站」下載交通安全相關注意事項,供學校師生參考運用,以確保乘車及交通安全。

(四)請加強宣導下列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1.請切實遵守交通安全教育 5 項守則:

(1) 第一守則:熟悉路權、遵守法規。

(2) 第二守則: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才會安全。

(3) 第三守則: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的交通行為。

(4) 第四守則: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的交通行為。

(5) 第五守則:防衛兼顧的安全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 無辜的事故受害者。

2.自行車道路安全:請配戴自行車安全帽,行進間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

電話,保持自行車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 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請下車牽車,依規定 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 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

3.機車安全:請正確配戴安全帽、全天開頭燈、勿無照騎車、行車時勿當低頭族、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勿任意變換車道、路口禮讓行 人、 禁止飆車,並勿將機車借給無適當駕照的人,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4.電動自行車安全:請正確配戴安全帽、不可附載坐人、行車時勿當低頭 族、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行駛慢車道,不可行駛人行道或快車 道、路口禮讓行人、不可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 以維護生命安全。

5.行人道路安全: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不任意 穿越車道、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 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預留充足的時間,勿 與沒耐性的駕駛人搶道。

6.防範無照駕駛違規:由於無照駕駛已經造成車輛與行人的危險,如經查

獲,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處新臺幣 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另未滿十八歲的青 少年無照駕駛時,除了應繳交罰鍰以外,青少年以及父母等法定代理人還須依據同條第 3 項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提醒學生,在未合法考取駕照前應勿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無照駕駛不僅違規觸法,更甚 者可能傷及他人與自己身體或生命。

五、居住安全:

(一)居家防火、用電安全: 為降低居家意外事故發生,學校應積極提醒學生注意居家防火、用電 安全之重要性,利用火災案例教導學生。如遇火災發生時,應保持冷 靜鎮定,立即通知周圍人員,並且撥打 119 報案,報案時應告知火災

正確地址、人員所在樓層位置,以及有無人員受困。受困火場,切勿慌張,以及切勿躲在衣廚、浴廁裡或床鋪下等不易發現場所。各級學 校應告誡學生點火器具並非玩具,不可把玩,並使學生了解玩火恐引起火災及傷亡。並應提醒家長有關打火機及點火槍等點火器具之放置 場所,應予上鎖,並請家長充分配合告知學童家中的避難逃生路線及逃生避難原則,以建立危機意識並維護學子居家安全,有關防火常識。

1. 有關居家防火安全請至內政部消防署網站

            (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參考並請多加利用「居家 消   防安全診斷表」。

2. 另居家用電安全,請至台灣電力公司(電力生活館)網站

(https://www.taipower.com.tw/tc/index.aspx),參考清潔保養篇、 用電安全篇及居家生活篇等用電安全文宣知識。

(二)賃居安全:

1.使用瓦斯熱水器沐浴及瓦斯爐煮食時,要注意室內空氣流通,使用時 切忌將門窗緊閉,易導致因瓦斯燃燒不完全,而肇生一氧化碳中毒事 件;有頭昏、噁心、嗜睡等身體不適情況發生,應立即打開通往室外 的窗戶通風,若身體嚴重不適時,請先前往通風良好的室外環境,再

打 119 電話或與親友(學校)求助,以維護學生自身安全。外出及就寢

前亦必須檢查用電及瓦斯是否已關閉,以確保安全。

2.學校主動關心校外租屋學生,並藉由訪視賃居,特別提醒學生使用電 器、瓦斯熱水器等使用安全事項並安裝住警器,以避免意外事件發生,此外,參考內政部消防署網站

(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 有關「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居家安全診斷表」,並運用寄發家長聯繫函, 使學生了解自我檢查方法,以落實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作為。

六、校園及人身安全:

(一)各級學校應全面強化校園門禁安全管制、校園巡邏措施及監視(錄)器 材及緊急求救鈴設備設置,各校警衛巡查校園時,監視系統及門禁管制 應責由專人監看或建立管理措施,以免發生安全間隙。學校應與轄區警

政單位定期保持聯繫,強化落實校園周邊安全巡邏,並依學校與警察單

位簽署之「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建立預警與社區聯防機制,有 效即時應處突發事件。疫情各級警戒狀況下,學校防疫作為規劃應依中 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工作指引事項辦理,並提醒師生避免不必要移

動、活動或集會。減少或律定樓層出入口動線,便於加強管控人員出

入,提醒學生如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防止意外 事件發生。

(二)基於防疫考量,請多利用相關線上課程、家長聯繫函及學校網頁公告等 作法,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教育,倘學生如因故需到校學

習,學校應妥適調整學生班級,並依「『COVID-19(新冠肺炎)』因應 指引:公眾集會」規定辦理,落實門禁管制、體溫測量、自我健康監

測、維持通風、保持社交距離及佩戴口罩等相關健康管理措施,並提醒 學生暑假期間配合學校作息,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避免單獨至校園偏

僻的死角,確保自身安全。學生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或由家人陪

同,絕不單獨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三)學生若於校內外遭遇陌生人或發現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或快速跑 至人潮較多地方或最近便利商店,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 助。請各級學校提醒校外賃居學生尤須注意門戶安全及可疑份子,並配 合防疫指引事項,避免不必要外出;另行經偏僻昏暗巷道時,應小心不 明人士跟蹤尾隨,並隨身攜帶個人自保物品如哨子等,以備不時之需。

(四)請各校善用本部臺教學(三)字第 1110049539 號函檢送內政部警政署「跟蹤騷擾防制法宣導海報」電子檔及臺教學(三)字第 1110054882

號函檢送相關部會「跟蹤騷擾防制」教育宣導資源,向師生辦理多元方 式宣導。

七、藥物濫用防制:

(一)市面上新興毒品具有精美包裝之特徵,易降低施用者對於毒品的警戒 性,且多為混合性毒品,尤其當含有 PMMA(強力搖頭丸)成分致死率極高。此外俗稱「吸氣球」的笑氣(一氧化二氮)更會造成中樞及末梢神經損傷,嚴重者可能會肢體癱瘓,另環保署已將工業用笑氣納入毒管法之「關注化學物質」管理,吸食過量將危害人體健康(相關資訊請參考教 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站 http://enc.moe.edu.tw/)。

(二)為避免學生因對毒品危害及濫用藥物認知不足而好奇誤用,請各級學校

提醒家長關心學生校內外交友及學習狀況,暑假期間應保持正常及規律 生活作息,不依賴藥物提神,非醫師處方藥物不要輕易使用,拒絕成癮 物質;參加聚會活動時,務必提高警覺並且不隨意接受陌生人的物品及飲料,守法自律、做正確的選擇才能隔絕受同儕及校外人士引誘。

(三)倘學生不幸誤觸毒品,請提醒家長與學校師長聯繫尋求協助,學校與家 人的鼓勵與支持是最好的後盾,瞭解青年學子使用毒品的情境及原因, 對症下藥根除這些問題,共同輔導並提供適性、多元學習方案,避免學生中輟或休、轉、退學離校,以協助走出對毒品的依賴性。相關求助諮

詢專線為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諮詢專線:412-8185)或毒品危害防制中 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以協助青年學子遠離毒害。

(四)為防杜藥頭危害校園安全,請學校師長多加留意關心,另提供情資協助 檢警循線查緝,打擊校園及社區藥物濫用情形,以營造「健康校園」。

八、詐騙防制:

(一)暑假期間應提醒勿點選不明簡訊網址,避免手機中毒被當成跳板而四處 散發簡訊,使歹徒有機可乘。並建立安全使用智慧型手機的觀念,於使用網路聊天 APP(如 Line)時,請慎防及提高警覺,切勿洩漏帳號與密碼,被歹徒盜用後進行詐騙成為詐騙受害者。

(二)歹徒常利用小額付費機制進行詐騙,甚至先開通被害人小額付費服務後 再行騙代收認證簡訊。多一分謹慎就多一分保障,建議學生可向電信公司申請關閉手機小額付費功能,並且切勿代收簡訊。

(三)面對層出不窮、手法日益翻新之詐騙犯罪手法,為避免成為歹徒以電話 假綁架或假事故(交通意外、疾病住院)行真詐財的受害者。學校應提 醒家長或學生如接獲可疑詐騙電話或不慎遇上歹徒意圖詐騙,應切記反 詐騙 3 步驟:「保持冷靜」、「小心查證」、「立即報警或撥打 165 反 詐騙諮詢專線」尋求協助。

(四)近年來詐騙集團盜用帳號後假冒親友借錢案件也越來越多呼籲學生應

善用通訊軟體的安全設定,例如關閉「允許自其他裝置登入」功能,以 降低被盜用機率;另學生或其家屬接到親友使用通訊軟體傳訊息借錢 時,應當面或電話與對方聯絡,未確認真偽以前不可貿然匯款,以免上當

(五)家長及各校師生可透過查詢內政部警政署「165 全民防騙」網站公告資 訊(網址 https://165.npa.gov.tw/#/),或加入內政部警政署 165 反詐 騙 LINE 官網下載最新詐騙手法,以避免受騙上當。

九、網路賭博防制:

學校應提醒老師及家長共同主動關心學生校內、外的言行,並加強對學 生的關懷與輔導,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事,即積極介入處置與輔導,避免因網路誘惑而落入陷阱或衍生其他偏差行為;若發現學生涉及網路賭 博情事,應通知學校依據本部校安通報作業要點即時通報與介入輔導,並由學校截取畫面及網址,提供教育主管機關通知警政單位查處,或向「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提出反應,以防止學生接觸有害身心之網路 內容,共同保護莘莘學子,營造純淨的學習環境。

十、犯罪預防:

(一)請學校提醒同學切勿從事違法活動如: 如飆車、竊盜、販賣違法光碟軟體、參加犯罪組織活動或從事性交易

(援交)等。另近年來逐漸增多的電腦網路違法事件如:非法散布謠言 影響公共安寧、違法上傳不當影片、入侵他人網站竊取或篡改資料等,請各級學校加強學生網路使用認知素養並尊重個人隱私權益,以免誤蹈 法網。

(二)加強暑假期間推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宣導: 因近期兒少遭網路性剝削案件頻傳,網路已融入大眾生活文化,且智慧型手機的功能及處處都是無線網路的環境情況下,更需注意兒童及少年 使用手機的情況;學校、家長應建立與兒童及少年間的信任,以幫助角 色協助兒童及少年建立良好健康上網觀念。另為維護兒童及少年假期安

全,請學校利用各集會時間,加強宣導網路性剝削的相關議題,寒假期間避免兒童及少年無知,於網路遭有心人士誘惑而涉性剝削等情形,並 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兒童及少年健全發展,有效降低憾事發生機率,以確保兒少權益及保障兒少安全無虞。

(三)遊戲用槍防制: 近年來市面上遊戲用槍購得容易,若使用不當易造成傷害,基於學生安全維護及減少學生因使用遊戲用槍不當造成傷害,請學校運用集會、學 生家長聯繫函、校務會議、親師座談等各種方式實施安全宣導及融入教 學,並加強對學童及家長宣導,勿任意把玩或購買非適用年齡之遊戲用 槍商品。

十一、宣導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

暑假期間學生閒暇的時間變長,加上行動上網的普及,各式上網載具亦 提供了種類多元的應用程式與遊戲下載,因此更容易使得學生沉迷於網 路世界或遊戲,近年來由於過度沉迷於玩手機遊戲所引發的病症也逐漸增多,特別是對肩頸、手腕與眼睛的傷害,請學校於家長聯繫函加強宣導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並提醒家長應注意孩子安全上網、網路使用行 為及時間管理等問題,避免過度依賴 3C 產品,以培養孩子正確使用網路 的態度、技能和習慣,養成健康上網好習慣。

十二、學生發生意外事件之通報與聯繫管道:

(一)持續關懷學生並落實通報: 請學校假期期間對於學生關懷不間斷,持續注意學校學生有無受虐、性侵害、兒少未獲妥善照顧(脆弱家庭)、家庭暴力等事件發生,並利用各 種機會(如學校辦理營隊、返校日等時機)提醒同學各種預防觀念以加強宣導,使學生能夠學會自我保護,建立應有的危機意識;學校人員若透 過臉書、班級群組等知悉有上開情形,亦應立即辦理通報。

(二)學生於暑假期間發生各類意外事件,可運用各級學校校園安全聯繫電話 請求協助。各級學校於獲知學生發生意外事件時,請依本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遇緊急重大事件或需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協處之事件,必須於 2 小時內透過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系統實施 通報,惟情況緊迫或須協助事件應先行以電話通報本部校安中心或本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 24 小時輪勤,本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 本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校 安 中 心 專 線 電 話 : (04)23302810 ,傳真: (04)23302764。

:::

即時空品測站資訊看板

會員登錄

:::

推薦好站

[ more... ]

一般示警(全台灣)

搜索

隨機小語

Work hard. Be nice.

KIPP